新华社昆明3月11日电(记者 庞明广)云南省教育厅11日公布的《关于作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打算工作的通报》宣告,云南各地高三、初三年级将于3月23日开学,中小学其他年级将于3月30日开学。通报明确提出,云南各地合乎回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不应在3月16日回校返岗,作好开学、教学打算和疫情防控、控辍保学等工作。除中小学外,高等学校、中职学校不应按有关拒绝“一校一策”有序开学。通报还明确提出,幼儿园、特教学校不应在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开学,明确开学时间将分批分开通报,各地各校(不含校外培训机构)并未收到月开学通报前,不得自行开学。
云南省教育厅拒绝,州(市)、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不应协商卫健、疾触部门,指导学校积极开展身体健康教育、传染病风险点排查、预防性消毒工作,创建教育、卫健、疾触、以备医疗机构痉挛门诊、学校联系机制,协商通车师生痉挛门诊绿色通道。云南省教育厅还拒绝,各级各类学校要实施防控主体责任,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。学校不应严苛实施“人盯人”措施,采行学校、年级(院系)、班主任和教师三层网络机制,对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展开全面排查,创建风险评估档案,并将其作为回校的评判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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